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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申请
来源: 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金融超市 | 编辑:本站编辑 | 时间:4年前
内容提要: 为贯彻实施“产业社区聚才,提升服务留才”的“城产人融合发展”战略,以促进本区招商引资、服务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进一步优化各类型人才、新就业职工(新市民)生活居住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公寓的作用,构建人才集群与产业集群良好互动局面,禅城区人民政府制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72号)。

申请条件:

在本区范围内工作的各类型人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人才公寓: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 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人才。

  3. 经区人社部门确认的禅城区急需引进的人才。

备注: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急需引进人才”:禅城区重点和扶持产业发展的企业,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金融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虽不具备相关学历或职称资格条件,但获得县(区)级以上专利发明、技术创新等荣誉的人才。

4。虽不具备相关学历或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工作单位(须为园区单位且经园区证明)表彰(通报表扬)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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