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研究院科技贷
基本信息
参考利率
央行的基准利率 + 适当上浮
贷款额度
1 - 1000万元
贷款期限
1 - 12个月
佛山产研院通过商业银行,为确定的借款单位提供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并委托委贷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产品介绍
(一)委贷业务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借款单位申请、项目内部评审、决策审批、协议签署、贷款发放、利息收缴、贷款收回等。
(二)申请受理
申请委贷的单位必须于用款前20个工作日提交《委托贷款申请报告》,委贷申请报告至少应包括企业申请委贷的用途、金额、期限、还款来源,并附相关决议文件(公司章程约定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三)项目内部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佛山研究院相关部门对委贷项目进行评审。委贷业务经办人根据贷款单位提交的《委托贷款申请报告》,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负责组织委贷项目内部评审。评审人员根据《委托贷款项目审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审。委贷项目评审要点如下:
(1)贷款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委贷要求;
(2)借款单位还款能力评价;
(3)借款单位近三年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金额、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委贷项目内部评审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资本运营部、战略风控部等。
(四)放款、利息收缴及本金收回
经办部门负责按委贷协议约定按时通知委贷银行拨付委贷资金,并委托银行按期收缴利息及收回本金。借款单位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佛山研究院有权对借款单位加收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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