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优惠:
1、所得税优惠税率优惠15%
2、有利于其它科技项目申报(如市、区工程中心申报、佛山市高新区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等)
3、各级地方政府补助
佛山市: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给予补助1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给予补助10万元。
南海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给予补助3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各给予补助15万元。
里水镇:当年新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首次提交申报资料后,给予技术开发补助3万元;成功认定后,给予7万元技术开发费补助;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8万元技术开发费补助。
桂城:申报认定受理补助5万元(不重复享受);新认定补助10万元(含入库3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
西樵:新认定补助15万元(含入库5万元);重新认定8万元。
丹灶:新认定5万元;重新认定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5.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企业成长性 | ≤20 |
8.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 分值 |
1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8 |
2 |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8 |
3 | 知识产权数量 | ≤8 |
4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6 |
5 |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 ≤2 |
8.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A.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8.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8.4.企业成长性(≤20分)
成长性得分 | 指标 赋值 | 分 数 | |||||
≥35% | ≥25% | ≥15% | ≥5% | ﹥0 | ≤0 | ||
≤20分 |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 A 9-10分 | B 7-8分 | C 5-6分 | D 3-4分 | E 1-2分 | F 0分 |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
三、2020年申报批次、通知时间
共三批次,通知时间为5月-8月(一般在4月份出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分别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政务平台”完成注册。
1.国家高企网注册。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网”上注册账号,选择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向市科技局提交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市科技局结合有关资料审核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
企业以前在“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政务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的推荐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
(二)填写、提交认定申报材料
企业只在“政务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企业如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企业,须按要求及时在政务平台填写“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未及时填报的企业,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认定。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在“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在“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政务平台”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4—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申请材料编制要求
按当地科技局要求装订
六、高企认定申报主要任务及所需时间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所需时间 |
1 | 确定研发立项表 | 1-2周 |
2 | 编辑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报告、验收报告 | 1周 |
3 | 编辑公司研发管理制度 | 1周 |
4 | 收集成果转化资料 | 1-2周 |
5 | 其它材料 | 1个月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