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围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案,促进司法鉴定业务做大做强,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高技术水平、公正廉洁、具公信力的技术人才,充实保护中心司法鉴定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根据公开遴选工作要求,由各单位按照推荐基本条件,择优推荐,人数不限。
(二)个人自荐
接受并鼓励满足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个人自荐。
二、遴选对象
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专业人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知识产权鉴定人才申报遵循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原则,基本条件如下:
1.遵守法纪,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公正廉洁,具有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本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分类要求
1.电学领域人才。包括:电子、电力、仪表、元器件、集成电路、自动化、数字和图像处理、液晶显示技术等相关专业。
2.机械领域人才。包括:机械工程、机械工学、机械设备、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加工与工艺、精密仪器、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
3.化学领域人才。包括且不限于:化学、化工、医药、高分子材料、冶金、金属材料等相关专业。
4.计算机软、硬件、通信及相关领域人才。包括且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硬件、通讯技术等相关专业。
5.生物领域人才。生物技术相关专业。
6.建筑及相关领域人才。建筑相关专业。
7.农业领域人才。包括:农学、农业经济、植物新品种等相关专业。
8.其他领域人才。如能源、环境科学、药学、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等。
四、遴选程序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和审查
1.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提交《知识产权鉴定人才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每位被推荐人的详细材料。被推荐人详细材料包括《知识产权鉴定人才推荐表》及其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2.个人推荐。提交材料除《知识产权鉴定人才推荐名单汇总表》,与组织推荐材料相同。
3.所有材料请汇编成PDF格式,7月30日前发送邮件至gippc_judi@gd.gov.cn梅颖娟收。
(二)确定人选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收集到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拟选名单,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委审定。
(三)公示
知识产权鉴定人才名单经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委会审定后,纳入保护中心知识产权鉴定人才库。司法鉴定所将择优组织入选人员参加司法鉴定人执业考试,考试通过后将向广州市司法局申报获取执业司法鉴定人资格。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梅颖娟,电话:020-87680624,020-87681613)